校内各有关单位:
为扎实推进我校“双一流”建设,加强学科建设经费绩效管理,按照管理办法,拟开展2023年度学科建设和学科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,全面评价学科建设进展及项目实施成效。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绩效评价安排
(一)学科建设绩效评价
各一级学科做好学科基本情况更新和2023年度学科建设进展总结,填写《山西大学2023年度学科建设进展报告》(附件1),进展报告将作为学科建设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。
(二)学科自主立项建设项目绩效评价
学科自主立项建设项目填写《山西大学2023年度学科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》(附件2)。所在学院和相关一级研究单位自行组织项目绩效评价,就项目进展、学科贡献、标志性成果、经费使用等方面展开绩效评价,给出评定意见,并填写《山西大学2023年度学科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汇总表》(附件3)。
二、有关要求
1.绩效评价是学科建设的重要环节,各学科及其所在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该工作,并以此为契机,建立学科思维,强化发展理念,推进学校学科建设再上新水平。
2.绩效评价将作为本年度相关经费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。
3.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于3月15日之前提交至学科建设办公室(研究生院206-1),电子版(WORD格式和PDF格式)发送至xkb@sxu.edu.cn。
联系人及电话:曹丽琼0351-7010683
学科建设办公室 研究生院
2024年3月7日